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郭荣艳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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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133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须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4.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5.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教学质量年度考评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限前5名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成果优良。 6.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在具备以上1-6条件的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将择优推荐参与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特色专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的青年教师;承担有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研究所在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以及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指导教师。 三、申报名额 此资助计划为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8名。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证明;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登记表(简称登记表,附件4)。 以上材料每位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申请书7份、支撑材料1份和登记表7份,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同时,所有纸质材料(申请书、支撑材料和登记表)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还需要提交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学校评审后,原件领回,其余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学院(部)于7月20日将“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荣艳 联系电话:13838675601,8178816 电子邮箱:670420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402室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8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 ).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新版).docx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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