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对象结项工作的通知

  黄宝权        2023-03-09        166

 

 

 

周口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学202310

 

关于对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3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2018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原则

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培养期内获得的与申报课题有关的成果以及在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取得成果和业绩的时间界定为:教育厅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今。

四、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科研处和考核对象所在院(部)负责人组成。

2.根据考核对象所属学科专业情况,学校组建考核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五、考核程序

1.材料审核与公示

对考核对象在培养期间取得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成果以及其他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地点:物理实验楼北楼301室。

2.汇报与答辩

考核对象须准备PPT汇报材料(每人汇报时间为8-10分钟)在考核评审会上向专家汇报。汇报内容要紧紧围绕培养期内课题完成情况,重点介绍取得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成果以及在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汇报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

3.专家考核

专家组成员依据周口师范学院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指标(见附件1),采取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等次和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复审

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复审不合格者将延期一年,随下年度参加考核。对于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后,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六、注意事项

请考核对象于2023315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物理实验楼北楼3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fzx@zknu.edu.cn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报告8份(正反双面打印)。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汇总表。

3.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含收录证明)、著作、教材、其它业绩等材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评审产生的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包括会务费、评审费等。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报告。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汇总表。

3.周口师范学院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指标。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39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报告.docx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汇总表.docx                    附件3:周口师范学院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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